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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版權審裁處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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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公布,行政長官已分別委任王桂壎和湯達熙為版權審裁處主席及副主席。

  此外,行政長官已委任植觀賢、朱慶華、林曼雅和黃永恩為審裁處新成員,以及再度委任陳百里博士、趙麗娟及廖家俊博士為審裁處成員。

  上述各項委任任期為兩年,由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政府發言人說:「我們感謝離任主席李志喜、副主席何京文及成員鄭志明、張妙嫦、林大偉及董耀中過去多年為審裁處服務。」

  版權審裁處是根據《版權條例》成立的半司法機構,就版權特許機構訂定的版權特許計劃條款所引起的爭議作出裁決。審裁處的主席及副主席均須具備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的資格。

  由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版權審裁處的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王桂壎

副主席: 湯達熙

成員:  陳百里博士
     植觀賢
     趙麗娟
     朱慶華
     林曼雅
     廖家俊博士
     黃永恩



2011年11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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