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政府沒有就綜合廢物管理設施進行工程
*****************

  對於有團體指責政府就綜合廢物管理設施,在立法會未通過興建前先行進行工程,環境保護署發言人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澄清指控毫無根據。

  發言人表示:「政府現正就綜合廢物管理設施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及《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的法定程序。政府沒有就綜合廢物管理設施在石鼓洲進行過任何海床及填海工程。」

  為處理香港日益迫切的廢物問題,政府制定了全面的策略和行動綱領,措施包括加強減廢和回收、落實先進的廢物處理設施和及時擴建堆填區,而發展綜合廢物管理設施是其中重要一環。



2011年11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17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