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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移交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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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涉及一宗「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串謀淋潑腐蝕性液體」案件而被通緝的二十九歲男子於十月二十八日由內地公安送交回香港警方。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一名外籍律師在灣仔港灣道被淋潑腐蝕性液體。該名男子涉嫌與案有關,其後逃離香港前往內地。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其後接手調查,並要求內地公安局協助尋回該男子。

  該男子於今年十月初被深圳公安局截獲,並於十月二十八日在皇崗邊境管制站送交回香港警方。

  他已被落案起訴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串謀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名,將於十月三十一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出庭應訊。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一百六十一號



2011年10月30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2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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