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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襲擊兩名食環署人員被判入獄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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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四十三歲男子因襲擊兩名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小販事務隊人員,對其造成身體傷害,今日(九月二十八日)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兩個月,緩刑三年。

  案件於七月二十三日在大嶼山梅窩街市外發生。當時,食環署人員正在掃蕩無牌小販,目睹該名男子非法佔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無牌販賣和沒有獲得食環署署長書面准許而售賣限制出售食物,遂擬拘捕,該男子拒絕合作,並襲擊兩名食環署人員。

  此外,被告因上述其他違例事項而被判罰款共八百元。

  食環署發言人說:「對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使用暴力是不當行為,違法者更須負上法律責任,市民應與執法人員充分合作。」



2011年9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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