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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談港珠澳大橋環評司法覆核的上訴裁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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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早前特首曾表示有七十多項政府工程因這次官司而撤銷,或沒有遞交環評報告,這些工程在現階段會不會立即上馬?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官司對)那些工程有不同的影響,其實當時我們未能確定是否有一些環評要重新再做。以沙中線為例,三份環評報告本來已於二月呈交環保署署長,現時已經過了差不多八個月。當然港鐵公司會重新遞交這些報告書,重新啟動有關程序;我們力爭希望可以在未來數個月,盡量平衡進行我們所需要的程序等等。如果我們可以在今年立法會會期內申請到撥款,我們希望盡量去爭回時間,即我剛才所說的八個月的時間。這是一項很大的挑戰,我和我的同事一定會悉力以赴,因為我們知道市民很重視沙中線,希望可以盡快上馬。至於其他的工程項目,因為它們正處於不同階段,既然今次(裁決)表示不用重新再做環評,我相信影響是各有不同的。

記者︰如果對方提出上訴,因為對方有二十八天期限提出上訴,局方會如何處理?另外,有關增加的65億元,是怎樣計算出來?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們不可以估算對方會否上訴。作為一個依法辦事的政府,既然現時環境許可證已經確立了我們可以進行有關工程,我們便應該盡快開展工程。正如我剛剛亦說,工程已經延誤超過一年,而成本因延誤而上升了65億元。對於掌握或掌控上訴過程的人士,我們當然希望他們小心考慮;今次上訴庭三位法官作出了一致而清晰的裁決,我希望他們真的會三思。

  至於65億元,是經過我們工程的同事小心估算所得的。一方面因為延遲,我們因應投標價格上升;另外我們需要修改一些建造方法,才可以在一個壓縮的工程時間表內進行同樣的工程。這工程項目涉及150公頃填海,還要在海上建設12公里的道路,我們要修改一些工程的方法,譬如可能要用多些海砂,以加速沉降,這一類的功夫是要做的。所以這兩方面──成本上漲和工程改造的方法,均會令成本增加。

記者︰剛剛上海發生地鐵相撞事故,適逢溫州事故報告亦快公布,其實香港與內地的鐵路機制,會不會有些可以改善的地方?香港會不會有機會發生地鐵相撞事故?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們一向對於信號系統的要求都很嚴格,因為現時我們還未有該事故報告,我不揣測該成因。就港鐵公司本身,已經營運了很多年,在鐵路安全方面,我們是非常看重的,所以我們在這一方面一直都不會鬆懈。當然我們會留意其他地方的發展,又或者將來報告書發表之後,有甚麼地方可作借鑑。但現階段我們和鐵道部是有機制的,跟進我們高鐵將來的銜接,無論在營運、維修及設計標準上,都是符合我們現時一貫的標準。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1年9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1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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