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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就麥當勞道64號一單位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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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查詢有關行政長官以公司名義擁有的麥當勞道64號一單位,屋宇署今日(九月七日)回應如下:

  屋宇署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向業主發出勸喻信要求自行安排清拆上址客廳外廊的玻璃嵌板或委聘認可人士,證明該工程符合《建築物條例》及相關附屬法例的要求。

  屋宇署於同日收到一份由業主委聘的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呈交擬在上址進行的建築工程建議申請。有關工程建議符合《建築物條例》的相關規定,屋宇署已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批准有關圖則和發出施工同意書,而該工程已於八月初展開。

  屋宇署最近亦曾派員到上址視察該工程的進度,確定上址客廳外廊原有的玻璃嵌板已經拆除,新建的玻璃窗亦已按經本署批准的建築圖則大致完成。



2011年9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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