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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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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終審法院已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三款,就一宗上訴案件(終院民事上訴2010年第5、6及7號)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關條文作出解釋,並於今日(八月三十日)收到人大常委會的解釋。

  終審法院已將解釋轉交訴訟各方。有關解釋的全文見附件。

  終審法院將因應有關解釋考慮對案件應作的判決。



2011年8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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