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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應報章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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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今日(八月十三日)報章有關八月十一日在金鐘添華道發生的一宗案件之報道,警方發言人回應如下:

  「警方十分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的權利。我們不會妨礙傳媒的正當採訪工作,但對有人涉嫌違法,會依法辦事。

  警方重申,處理整件事件的過程不偏不倚。警方是基於現場情況及涉案人士當時曾先後稱其為公職人員、訪客及迷路,未能作出可信的解釋,在合理懷疑下,作出有關拘捕。經進一步調查後,相信有關人士沒有干犯爆竊罪的意圖,已將他們無條件釋放。」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六號



2011年8月13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9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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