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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販毒被判入獄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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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五十三歲男子今日(三月十六日)於高等法院因販運危險藥物罪名被判入獄二十二年。

  案情透露,警方毒品調查科探員於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到打鼓嶺大埔田村一間村屋搜查時,檢獲三百七十二公斤可卡因,市值約三億三千萬元。探員其後拘捕十男四女,年齡介乎二十二至八十四歲,涉嫌與案件有關。此為警方有紀錄以來最大宗的同類案件。

  其中一名被捕的五十三歲男子其後被落案起訴。他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名,今日被判入獄。

  警方重申販毒是一項嚴重罪行,干犯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警方將繼續全力堵截任何毒品流入本港。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八號



2011年3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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