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男子因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被判刑
***************

  一名三十一歲男子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在荃灣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名成立,被判以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透露,該名男子於今年五月十四日對一間國際貨運公司進行網上攻擊。該公司約八百個電子郵箱收到逾一百零五萬封垃圾電郵,以致伺服器不能正常運作。該公司被迫關閉伺服器一段時間,招致業務上的損失。

  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人員經深入分析及調查後,於同日在荃灣區拘捕該名男子,他其後被控以一項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的罪名。

  警方呼籲,以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是一項嚴重罪行,最高刑罰可監禁五年。任何人若干犯網上罪行等同在現實世界犯罪,即使不法份子運用特殊方法以掩飾自己身份,警方亦有能力及決心把不法份子繩之於法。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六號



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04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