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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九月四日)為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及管理參議主任職系展開招聘工作,以期於二○一○至一一年度以公務員條款聘任約25位政務主任、120位二級行政主任及6位二級管理參議主任。
申請日期為九月四日至二十七日。有關空缺的招聘廣告會於今日、九月十一日及十八日在南華早報、明報及星島日報刊登,並於今日起於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www.csb.gov.hk)刊載。政務主任空缺的招聘廣告亦會於今日和九月十八日在明報及星島日報的海外版刊登。
此外,有關空缺的招聘廣告亦會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一站通網頁(www.gov.hk)刊載。
所有持有所需學歷資格,或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並將於二○一○至一一學年內獲取所需學歷資格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均可投考上述職位(投考政務主任職位的申請人亦須在香港至少居住滿七年)。申請人可參閱有關的招聘廣告以了解具體入職要求。
所有申請以上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即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以及能力傾向測試試卷的及格成績。現時並沒有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但已報考於十月二日及九日在香港或於十二月四日在北京及六個海外城市(即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人士也可申請。然而,其申請只會於申請人在上述考試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後方獲處理。申請人請參閱有關的招聘廣告以了解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的詳情。
具備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的合資格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於十二月四日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管理參議主任聯合招聘考試。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考生可於同日參加在北京及上述六個海外城市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管理參議主任聯合招聘考試。申請人必須在該考試中取得及格成績。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申請人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CSB606及CSB606A(Rev. 9/2010)),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直接遞交申請,然而每位申請人只須經一種途徑遞交申請(即親身遞交、郵寄申請或網上申請),重覆申請可導致延誤處理,令申請人未能及早接獲考試通知。
完
2010年9月4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9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