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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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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二十七日)宣布委任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及成員。

  行政長官已再度委任陳茂波為法律援助服務局的主席,以及蔡惠琴、李嘉蓮、狄朗尼、洪為民、熊運信、林家禮博士及黃吳潔華為法律援助服務局的成員。

  行政長官同時委任了梁偉權為法律援助服務局成員。

  所有任期由二○一○年九月一日開始,為期兩年。

  法律援助署署長是法律援助服務局的當然成員。

  法律援助服務局負責監督由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的管理,並就法律援助政策向政府提供意見。



2010年8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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