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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名司機在反酒後駕駛行動中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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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在八月二十至二十四日進行一項全港性反酒後駕駛行動,拘捕八名司機,他們涉嫌干犯與酒後駕駛相關的罪行。

  行動期間,警方為一千六百七十三名司機進行隨機呼氣測試,結果有八人因未能通過檢查呼氣測試而被拘捕,其中六人均未能通過舉證呼氣測試而將會被控以有關罪名。

  自二○○九年二月九日開始至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為止,警方在隨機呼氣測試行動中為九萬四千五百七十一名司機進行了呼氣測試,其中四百九十人未能通過舉證呼氣測試或拒絕測試因而被拘捕,至今已有四百一十八名司機被控以相關罪名。

  警方提醒司機飲酒後切勿駕駛。違例者最高可被判入獄三年及罰款二萬五千元。首次被定罪者會被取消駕駛資格不少於三個月,再犯會被取消駕駛資格不少於兩年。此外,違例者會被記十分違例駕駛記分及必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才可再獲發駕駛執照。與違例者駕駛車輛相關的保險亦可能會因其酒後駕駛被定罪而失效。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號



2010年8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3時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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