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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事務專員談監管接待內地旅行團的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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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今日(七月十六日)傍晚在政府合署中座地下大堂會見新聞界時的談話全文(中文部分):

旅遊事務專員:今日傳媒報道一宗於三月發生,有關一名導遊接待內地旅行團時態度惡劣,並有強逼購物情況的事件。我和旅遊業議會主席和總幹事今日討論了如何跟進這件事。政府及旅遊業議會非常關注事件,政府已責成旅遊業議會嚴肅處理在事件中旅行社及導遊應負的責任。我亦知道涉及的旅行社剛剛向傳媒交代事情,並表示會永不錄用該導遊。

  根據傳媒今日的報道,我們認為這是非常嚴重的違規(行為),旅遊業議會規條委員會應認真考慮撤銷有關導遊的資格。另一方面,如果導遊於接待旅行團時有違規的情況,旅行社亦不能推卸責任。在這方面,我們亦已責成旅遊業議會繼續進行有關旅行社責任的調查工作,如有任何違規情況,旅遊業議會亦應嚴肅處理。最後我要強調,該事件據報於三月發生,如果當時我們得悉此事,我們會即時處理。

  另外,大家都知道,針對近日有關內地旅行團的事件,胡(兆英)主席正帶領一個專責小組,研究中長期的改善措施,以期更有效地去處理業界內小部分的不良行為。

記者:你如何看該事件對香港在內地形象的損害,政府會如何「補鑊」去改善......

旅遊事務專員:我們正在做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如何處理該個案。我剛才表示,這是非常嚴重的違規情況,根據傳媒今日的報道,旅遊業議會規條委員會要認真考慮吊銷該導遊的資格。與其他個案一樣,旅遊業議會要嚴肅處理,亦要有一個非常有阻嚇力的處罰。第二,從積極的角度,我們要找出中長期的改善措施。旅遊業議會已成立一個專責小組,小組亦有政府部門的參與,我們希望當中長期措施在三個月內推出後,對改善業界運作、打擊小部分不良行為會有幫助。第三,我們與內地有關部門有緊密的合作關係,除了在檢舉工作、處理違規行為的合作外,在宣傳「誠信旅遊」,及旅客在港可得到甚麼待遇和服務上,我們和內地有關部門會繼續進行推廣工作,以確保(違規事件)對香港旅遊業聲譽的影響減至最低。

記者:有導遊表示公司有一些「潛規則」,即他們帶旅行團購物時都遇到一定的壓力,你們如何回應這方面的問題?你們曾表示會有「放蛇」行動,這方面現在又如何安排?

旅遊事務專員:政府與旅遊業議會和業界(包括導遊從業員)均有密切聯絡,導遊從業員對工作的訴求、在工作上的問題、他們希望如何處理,他們的意見我們是知道的。我們亦盡力在導遊從業員及旅行社方面,協調他們的溝通和交流,以解決運作上的問題。特別是旅遊業議會專責小組所研究的範圍亦包括導遊的工作情況,以及有甚麼地方需要改善。

記者:內地已遏止零團費,但現時的問題似乎是有很多低團費和「判上判」的問題,政府在這方面可做些甚麼?是否真的不能解決,要國家才可做到?

旅遊事務專員:內地的旅行社條例內有明文規定,旅行社不能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去接待旅行團。香港方面,由胡主席帶領的專責小組現時所研究的其中一項措施,就是香港亦應有相同的規定,即香港旅行社做接待旅行團的工作時,亦不能夠以低於成本接團。當專責小組就這些措施的研究有一定進展時,亦會與業界磋商,看看怎樣是最可行的安排。第二點是,關於由零負團費引發出來的任何投訴,政府的旅行代理商註冊主任可根據《旅行代理商條例》賦予的權力去展開調查,研究旅行社在業務中是否有違反公眾利益。在最近的一宗個案,我們亦採取同樣手法,旅行代理商註冊主任現正進行有關調查。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10年7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1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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