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埔食店被罰暫停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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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一間食店因未有妥善貯存未加掩蓋的食物,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店鋪名為「大興燒味鹵味」,位於安慈路3號翠屏花園第1期1樓25 D2號鋪(前部分),由今日(四月二十八日)至五月十一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於二○○八年十二月及去年四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二千七百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食肆持牌人十五分,店鋪因此須停牌十四天。」
有關持牌人於二○○七年七月及二○○八年六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二千元,因而被記下十五分,店鋪去年十二月被暫時吊銷牌照五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完
2010年4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