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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因違反安全法例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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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佳棚業有限公司因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三月一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罰款三萬元。

  案情涉及一宗發生於去年八月三日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在一個位於堅尼地城的工作地點,正在搭建懸空式棚架時,從高處墮下死亡。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6(2)(a)及6(2)(c)條規定,僱主須提供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屬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統;及須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和監督,以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在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僱主如違反上述規定,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二十萬。



2010年3月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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