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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視覺藝術中心徵求留駐計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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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術推廣辦事處現正為香港視覺藝術中心籌辦新一系列的「藝術家留駐計劃」,並公開徵召計劃書,邀請藝術家以「來!互動」為主題,與公眾一起發掘新媒體藝術的各種創作可能性。

  視覺藝術中心自一九九二年起,曾為超過三十位本地及外地訪港藝術家舉辦「藝術家留駐計劃」,藉此提高市民對藝術的興趣及促進藝術工作者之間的交流。

  今屆留駐計劃將徵選兩項計劃書,獲選的藝術家會被安排由今年七月至明年六月期間,在視覺藝術中心留駐四至六個月。中心將為他們免費提供場地以進行創作;而他們亦須於留駐期間舉行講座、示範及工作坊等活動,與公眾和其他藝術工作者分享創作經驗和交流心得。此外,視覺藝術中心更為獲選的藝術家在中心或鄰近合適場地舉行展覽或新媒體藝術表演,作為是項計劃的總結。

  藝術推廣辦事處將於三月十三日安排一次簡介暨場地視察會,讓參加者增加對該計劃的認識及實地了解場地,有興趣參加的人士請於三月十一日前預約留位。

  藝術家留駐計劃的詳情及申請表格現已上載於藝術推廣辦事處網頁:www.lcsd.gov.hk/apo/,並於三月一日起於香港視覺藝術中心、香港主要藝術及文化機構、大專院校備索。計劃書須於四月十八日前遞交至中區堅尼地道7A香港視覺藝術中心藝術推廣辦事處。

  有關是項計劃的詳請,請瀏覽藝術推廣辦事處網頁,或致電二五二一 三○○八。



2010年2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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