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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主因違反安全法例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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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九月十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三萬元。

  案情涉及一宗於去年七月二十九日發生在油麻地一個建築地盤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被倒下的懸空工字鐵擊中。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6A(2)(a)條規定,東主須設置及保持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量是安全和不會危害受僱用的人的健康的工作系統。東主如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五十萬及監禁六個月。



2009年9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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