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東主因違反安全法例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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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際貨櫃碼頭有限公司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八月十日)在荃灣裁判法院被罰款三萬元。
案情涉及一宗於二○○七年六月十一日在葵涌貨櫃碼頭內發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在起重機工作時,從高處墮下死亡。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6A(2)(e)條規定,每位東主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量為僱用的所有的人提供及保持是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工作環境。 任何東主如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個六月。
完
2009年8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