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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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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六月十二日)代十二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三名僱主追討約92,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與訟人許康波經營日聯工程公司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45,541.14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另外兩名與訟人,駿思傳播有限公司及華達集團國際有限公司,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向積金局分別支付37,854.46元及8,710.7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各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170元、176元及115元。



2009年6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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