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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消費者訴訟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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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委任下列人士出任消費者訴訟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任期由明日(十二月六日)起,為期兩年:

陳文敏教授
陳家殷
馬詠璋
鄔莉華
余永棠博士
劉燕卿
查逸超博士(新任委員)
林雲浩(新任委員)

  政府發言人說:「再度獲委任的委員陳教授、陳先生、劉女士、馬女士、鄔女士和余博士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貢獻良多,我們在此表示感謝。我們相信,加上新委任委員查博士和林先生的配合,管理委員會將繼續有效管理基金,使其運用得宜並符合公眾的最大利益。」

  「我們亦對卸任委員成小澄博士和王沛詩女士在六年任內竭誠為管理委員會服務,深表謝意。」

  消費者訴訟基金在一九九四年成立,協助消費者向不良商號提出訴訟。

  消費者委員會是該基金的受託人。管理委員會協助消費者委員會管理基金及審核申請。



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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