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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本地藝團及聯盟參與康文署「場地伙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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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於轄下演藝場地推行的「場地伙伴計劃」即將展開,十八個包含不同藝術形式的演藝團體及聯盟經甄選後,獲選為十個演藝場地的場地伙伴。

  該為期三年的計劃將於二○○九年四月全面推行,因應藝團的節目計劃和場地檔期的配合,部分藝團已於二○○八年下旬陸續開展活動。

  有關各場地的伙伴藝團及機構如下:

香港大會堂
音樂廳     香港小交響樂團
劇院      香港話劇團

香港文化中心
音樂廳     香港管弦樂團、香港中樂團
大劇院     香港芭蕾舞團、進念•二十面體

葵青劇院演藝廳    中英劇團、W創作社及風車草劇團

牛池灣文娛中心劇院  團劇團、東邊舞蹈團

北區大會堂演奏廳   壹團和戲

西灣河文娛中心劇院  誇啦啦藝術集匯(包括香港小莎翁
           、海豹劇團及啟智)

沙田大會堂演奏廳及文娛廳  粵劇營運創新會(包括生輝
              粵劇研究中心、錦陞輝劇團
              、鳴芝聲劇團、劍新聲粵劇
              團、龍的藝術社、金玉堂劇
              團、香港青年粵劇團、玉玲
              瓏藝萃會)、香港兒藝聯盟
              (包括大細路劇團、香港兒
              童少年粵劇團、香港兒童音
              樂劇團、偶友街作及新世紀
              青年管弦樂團)

上環文娛中心劇院   焦媛實驗劇團

荃灣大會堂
演奏廳     香港舞蹈團
文娛廳     明日藝術教育機構

屯門大會堂演奏廳   春天戲曲發展及漢風戲曲新創念

  「場地伙伴計劃」是表演藝術委員會於二○○六年發表的建議報告(I)內建議推行的一項發展藝術新措施,旨在讓演藝場地與演藝團體及機構建立伙伴關係,從而達致建立個別場地的藝術形象和特色、擴大觀眾層面、善用場地設施、制訂以場地為本的市場策略,以及鼓勵社會各界參與本港的藝術發展等目標。在發展西九文化區的願景下,冀能藉此計劃強化本地藝術的持續發展。是次計劃在較早邀請演藝團體及機構提交建議書時,共收到三十七份建議書。



2008年11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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