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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就附屬法例徵詢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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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現邀請各界人士及有興趣的團體,就《2008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發表意見。

  該項修訂公告已於2008年8月1日刊登憲報,並於2008年10月8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該修訂公告旨在暫時豁免外籍家庭傭工的僱主及所有其他根據經批准的輸入勞工計劃僱用外來僱員的僱主繳付僱員再培訓徵款(每名僱員每月400元)的責任,由2008年8月1日起至2010年7月31日止,為期兩年。如欲瞭解修訂公告的詳情和相關資料,請瀏覽以下網址:
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hc/sub_leg/sc52/general/sc52.htm。

  立法會已成立一個由葉劉淑儀議員擔任主席的小組委員會,詳細研究該項修訂公告。有意就該項修訂公告發表意見的人士,請於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或該日前,將意見書送交小組委員會秘書,並且表明是否有意出席小組委員會訂於2008年11月1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廳舉行的會議,口頭陳述意見。若意見書兼具中、英文本,請同時提供該兩個文本及其電子複本。除非提交意見書的人士事先表明不可公開意見書,否則秘書處所接獲的意見書均會公開讓傳媒及公眾閱覽,以及上載於立法會網站。擬出席上述會議的人士,敬請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姓名、代表的機構(如適用的話)、聯絡電話和傳真號碼。

  有關的地址、傳真號碼和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如下:

地址: 香港中區花園道3號
       花旗銀行大廈3樓
       立法會秘書處
      《2008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
       小組委員會秘書
傳真號碼: 2509 0775
電話號碼: 2869 9507 或 2869 9254
電郵地址: csdin@legco.gov.hk



2008年10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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