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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至○九年公務員薪酬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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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六月十日)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就政府提出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後,決定首長級和高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的薪酬上調6.30%,中層和低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的薪酬上調5.29%。上述薪酬調整追溯自二○○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發言人說︰「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的公務員薪酬調整幅度與政府原來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一致,而大部分職方代表亦已接納有關建議。有關調整大致反映私營機構在二○○七年四月起的十二個月內的一般加薪幅度,我們相信有關調整是公平和合理的。」

  根據現行的機制,公務員年度的薪酬調整(如有的話),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薪酬趨勢調查得出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的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以及公務員士氣後決定的。

  政府將會在二○○八年七月四日舉行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上呈交是次薪酬調整的建議,以待委員會批准。



2008年6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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