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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承建商因違反安全法例共被判罰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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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禹專業工程有限公司及眾誠專業工程有限公司因違反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五月十九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罰款二萬元。

  案情涉及一宗在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發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在一個位於薄扶林的地盤進行油漆天花裝置物時從高處墜下引致死亡。

  根據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第38A(2)/38AA(2)條規定,承建商須提供適當和足夠的安全進出口並妥為維修該等進出口。承建商如違反上述規定,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此外,根據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第38C條規定,承建商須提供及確保有使用就其用途而言是安全的棚架、梯子或其他作支持用的設施。承建商如違反上述規定,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2008年5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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