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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談政制發展專題小組會議討論內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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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三月二十七日)下午出席策略發展委員會(策發會)政制發展專題小組第二次會議後,回答傳媒提問的發言全文(中文部分):

記者:有民主派人士擔心如果增加議席,可能會在功能界別方面增加一些特權階級,其實是不是這樣的?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當然,不同黨派的代表有不同的意見,而反對派的議員一直以來對功能界別議席是有一定的意見的。但在今日的會議中,不同政治背景的朋友都提到,如果增加功能界別議席,應該考慮一些可以擴闊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增加功能界別的代表性、容納在目前未能容納的界別的方案,例如透過增加區議員互選產生的議席,或者是容納一些如婦女界等。我覺得這些都是大家可以進一步考慮的建議和方案。整體而言,大家都希望由二○○八年走到二○一二年,立法會的選舉方案可以進一步民主化,只要能真正做到進一步民主化,加強代表性,我們都是向二○二○年達至普選產生立法會邁進。

記者:剛才有不少委員表示希望增加從區議會選出的議席以組成新的議席,這是否「翻炒」二○○五年的方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二○一二年的選舉辦法,我們現時未有定案。今日所提出有很多類型的意見,有重提由區議員互選產生更多立法會議席,亦有提出吸納現時未被吸納的其他功能界別。

記者:今日討論文件附件二列出了議席相對人口的比例的各個情況,把立法會議席增加至七十席是否可以解決現時香港議員所面對的問題,譬如條例草案委員會的工作太忙等?另外,如果增加功能界別議席數目談不攏的話,是否代表整個立法機關都不能增加議席?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修訂《基本法》附件二關於組成立法會的規定需要有三方面的共識:需要在立法會有三分之二多數議員的支持、行政長官同意,以及人大常委會備案,才可以成事。另外,根據人大常委會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決定,在二○一二年我們是要維持直選議席和功能界別議席各佔一半的比例。所以我們必須要有三方面的共識,才可以改變立法會議席數目的規定。在過去一段日子大家開始談到二○○八年第四屆立法會選舉,我相信大家都看到不同黨派、不同界別的競爭較過去一、兩屆的立法會選舉是提升了。我們在二○○五年時,曾再三向不同的黨派表示,香港需要擴闊參政的空間,讓不同黨派的第二、三梯隊的人物有機會上位。這對於立法會的工作,當然是個實際的考慮。在二○○五年,反對派表示不能支持關於二○○七年和二○○八年的選舉方案的主要原因是沒有普選時間表,但人大常委會在去年十二月底考慮了行政長官的報告後,現時已有普選時間表,二○一七年可以實行行政長官普選,二○二○年可以實行立法會普選。我希望現時有了新的基礎、有了新的環境,可以讓大家求同存異,理性討論。我們在未來亦有一段比較長的日子,可以進行多次公眾討論、公眾諮詢,以拉近大家的分歧。

(待續)



2008年3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3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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