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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主因違反安全法例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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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隆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二月十一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罰款三萬五千元。

  案情涉及一宗死亡意外,於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在一個位於長沙灣區的工作地點,一名工人在安裝捲閘的木遮蓋時,從木梯上跌下死亡。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6A(1)、6A(2)(a)及6A(3)條規定,東主須為僱員提供一個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系統。東主如違反上述規定,亦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2008年2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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