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沙田食肆被罰暫停營業
**********

  沙田一間食肆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壎芵p署長飭令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該食肆位於小瀝源村丈量約份第194約地段953號地下。由今日(二月四日)至二月十七日,店鋪需暫停營業。

  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發言人說:「去年六月及十月,上址店鋪人士分別因在露天地方洗滌用具及非法擴展營業範圍,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二千九百元,而食環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食肆持牌人十五分,店鋪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上址店鋪人士於二○○六年十一月,因在露天地方洗滌用具及非法擴展營業範圍而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一千七百元。食肆持牌人因而被記下十五分,並被飭令於去年二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八日停止營業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其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08年2月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3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