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主因違反安全法例被判罰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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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祥鋼鐵有限公司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十月十八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罰款五萬元。
案情涉及一宗死亡意外,於二○○七年一月十二日在一個位於觀塘的工場,一名工人在拆卸廢船殘骸時死亡。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6A(2)(a)條規定,東主須為僱員提供及保持一個安全及不會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統。東主如違反上述規定,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五十萬及監禁六個月。
完
2007年10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