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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呼籲市民切勿非法攜帶動物進入香港(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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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關發言人今日(八月二十四日)呼籲市民切勿非法攜帶動物入境,否則可遭檢控。

  約下午二時三十分,海關人員在羅湖管制站截查一名由深圳返港的入境旅客,在他所攜帶的一個膠袋內檢獲一隻活狗,約值五百元。

  該名二十歲香港男子被捕。

  案件已交由漁農自然護理署跟進。

  海關提醒市民,任何人未領有有效許可證而將動物輸入香港,即屬違法。

  根據《狂犬病條例》下的《狂犬病規例》,未領有有效許可證而將動物輸入香港,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一年。



2007年8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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