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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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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六月十一日)宣布,區域法院法官歐陽桂如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任命由二○○七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委任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歐陽桂如法官的簡歷如下:

  一九六二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四年和一九八五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一九八五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八六年起私人執業。一九九五年獲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裁判官,二○○一年獲委為區域法院司法常務官,二○○三年獲委為區域法院法官。



2007年6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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