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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證監會非執行董事及諮詢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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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根據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已委任廖約克博士繼續出任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非執行董事,為期兩年,由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六日起至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止。

  政府發言人今日(五月十一日)表示:「廖約克博士作為證監會非執行董事,一直致力協助提高證監會的機構管治、問責性和透明度,並向證監會的管理層提供獨立意見,貢獻良多。我們期待他繼續支持證監會的工作。」

  此外,財政司司長亦已根據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再度委任證監會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六名現任委員,以及委任六名新委員加入諮詢委員會。

  上述委任為期兩年,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止。

獲再度委任的委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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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銘潤先生 - 新富證券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 梅三樂先生 - 美國商會會長;

* 裴布雷先生 - 董事總經理兼摩根士丹利投資管理部亞洲區主管(六月一日起生效);

* 蘇利民先生 - 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

* 謝貫珩女士 - 美國國際集團(亞洲)投資有限公司主席及行政總裁;以及

* 葉黎成先生 - 平安證券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

新獲委任的委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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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福安先生 - 領匯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首席財務總監;

* 余義焜先生 - 德盛安聯資產管理亞太區行政總裁;

* 胡祖六博士 - 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

* 李建平先生 - 新鴻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總裁及另類投資管理協會香港分會主席;

* 黃桂林先生 - 美林(亞太)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及亞洲企業融資部主席;以及

* 胡文新先生 - 合和實業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政府發言人今日(五月十一日)公布委任時說:「諮詢委員會由不同專業的代表組成,他們會就政策和市場發展事宜向證監會提供獨立公正的意見。」

  發言人補充說:「白泰德先生、張永森先生、周文耀先生、范佐浩先生、陸恭蕙女士及潘耀堅先生行將退任諮詢委員會委員。政府衷心感謝他們過去六年向證監會提供很多寶貴意見,貢獻良多。」

  證監會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成立的獨立法定組織,負責監管香港的證券期貨市場的運作。證監會諮詢委員會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7條成立的法定委員會,就涉及證監會的規管目標和職能的政策事宜向證監會提供意見。

  除政府委任的委員外,諮詢委員會的成員還包括證監會主席、行政總裁,以及兩名證監會執行董事。



2007年5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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