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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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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五月七日)宣布委任陳美蘭女士為區域法院法官,任命由二○○七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委任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陳美蘭女士的簡歷如下:

  一九五六年在汶萊出生。一九八○年及一九八一年分別取得香港大學法學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一九八三年在香港、一九八七年在英格蘭及威爾斯以及一九九一年在新加坡獲事務律師資格。一九八三年起私人執業。



2007年5月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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