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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咀食肆被罰暫停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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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角咀一間食肆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壎芵p署長飭令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該食肆位於大角咀塘尾道二十五號。由今日(九月十一日)至九月二十四日,店鋪需暫停營業。

  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發言人說:「去年七月及今年六月,上址店鋪人士分別因在露天地方配製食物及非法擴展營業範圍,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三千七百元,而食環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十五分,店鋪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發言人說:「上址店鋪人士於去年四月及七月,亦曾分別因在露天地方洗滌用具及配製食物而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六千三百元。食肆因而被記下十五分,並於去年九月二十八日至十月四日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其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06年9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