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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發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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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政務司司長曾蔭權今日(一月七日)下午在記者會上就二○○七年以後政制發展的發言全文:

各位:

  行政長官今天發表施政報告,提出了特區政府就檢討二○○七年以後政制發展的考慮。行政長官並委派我成立一個專責小組,就《基本法》內有關政制發展的原則和程序作深入研究,就此徵詢中央有關部門的意見,並聽取市民對有關問題的意見。

  香港未來政制的發展,影響著每一個市民,它將涉及政府的施政,與香港的經濟及社會發展息息相關。香港市民積極發表意見,是極為需要。近幾個月來,市民以不同的方式表達了有關政制檢討的訴求。政府完全知道。政制檢討工作是政府責無旁貸的。

  但同時,香港未來政制的發展,涉及特區與中央的關係。

  《基本法》附件一與附件二規定,二○○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二○○七年以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六十八條又指出,行政長官與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普選產生的目標。

  此外,《基本法》的主體條文說明中央與特區的憲制關係,例如第十二條指出香港特區享有高度自治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第四十三條亦指出行政長官需要向中央人民政府及香港特區負責。

  因此,根據《基本法》,中央對特區的政制發展,有憲制的權責。中央政府較早時已向行政長官表示,希望特區政府就《基本法》中有關政治體制發展的原則和程序的問題與中央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充分商討,然後才確定有關工作安排。

  在《基本法》的規定和政治現實之下,為了避免香港社會與中央在特區政制發展問題上對《基本法》條文有不同的理解,為了避免因此造成重大的社會矛盾和動盪,我們認為現時應首先和中央充分商討,才可以就政制發展的檢討作出妥善的安排。回歸以來,中央政府一再在香港有困難的時候加以關懷,加深了香港市民對中央維護香港的利益的信心。我相信香港市民也明白,政制檢討須要維護「一國兩制」及按《基本法》進行。

  在現階段,我們掌握《基本法》中涉及政治體制發展的問題,有兩方面須要認真研究和理解:

  第一方面,是《基本法》中有關政治體制的原則。我們須就這方面與中央有關部門進行充分商討,並了解他們關注的具体問題,然後才確定政制檢討的有關工作安排。

 

  第二方面,是涉及《基本法》附件中關於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立法程序及相關法律問題。有關立法是特區從來沒有處理過的。由於這是涉及憲制層面的法律,我們須徵詢中央有關部門的意見。我們亦歡迎香港各界人士就這問題向特區政府表達意見。

  專責小組會儘快作好準備與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展開工作。我們將要求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安排與港澳辦本身和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及其他有關部門會面,商討剛才我所提及的問題。

  同時,香港社會各階層的參與,是極為重要。專責小組會在短時間內與立法會、區議會、法律界、學術界及其他各界團體會晤。

  專責小組會讓市民了解中央的看法,並把他們的意見向中央反映, 在中央和特區政府對《基本法》的共同理解基礎上,進行政制檢討。

  我知道,會有人批評說,現時為何不推出具體的政改方案。我希望大家明白,香港的政制發展,歷來爭取在有了社會共識之後,才循序漸進的進行,以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政制並不只是簡單的選舉方法;政制的模式,將影響到整體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發展,涉及不同階層的利益。不少國家或地區在尋求民主的過程中,發生過各種各樣的震盪。

  香港是一個經濟及社會發展相當成熟的地方,我們必須確保政制檢討順利進行,維持香港市民及外商對香港的信心,更何況香港的情況比其他地區特別,存在著如何維護在「一國兩制」下,中央與特區的關係。

  所以,特區政府在處理政制檢討的整個問題上,必須作出慎重、全面和深入的考慮,務求社會在每個階層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去討論,從而讓政制檢討工作獲得妥善安排。

二○○四年一月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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