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聲音廣播牌照續期

********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七月二十二日)批准商業電台有限公司(商台)及新城廣播有限公司(新城)的聲音廣播牌照續期。

  新牌照有效期為2004年8月26日至2016年8月25日,而一如既往,將有中期檢討,於2010年進行。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唐英年公布這項決定時,感謝廣管局在公開、平衡及與時並進的原則下,履行了它的法定職責,提交了續牌建議。

  他說:「為蒐集公眾對兩家持牌機構所提供服務的意見,並評估社會對聲音廣播服務的期望,廣管局進行了廣播服務意見調查,舉行公聽會,並諮詢持牌機構的意見。

  「基於持牌機構遵守有關規定的記錄,以及公眾對兩家機構服務的意見,廣管局滿意他們的表現,建議其牌照得以續期。

  「在考慮牌照條款時,政府一方面考慮了因應科技迅速發展令發牌制度應更具靈活性的需要,另一方面亦顧及制度轉變可能造成不明朗的投資環境。平衡了兩方面的考慮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接納廣管局的建議。政府需在中期檢討時,再次審慎研究有關問題。

  「在中期檢討時,除了參考廣管局的建議外,政府會考慮當時的廣播政策及最新的科技發展,例如頻譜的使用效率,社會對電訊及資訊科技的需求,促進競爭的需要及數碼化和多媒體的進程。」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黃浪詩介紹新的牌照條款時說:「根據牌照條款,兩間電台須維持一個頻道百分之八十的廣播時間須以粵語廣播,另一個頻道百分之八十的廣播時間須以英語廣播,而第三頻道則不受廣播語言的限制,以便持牌機構推出多種語言廣播服務,迎合社會需要。

  「持牌機構將會有更大彈性,編排指定節目的播出。指定節目包括新聞及天氣報告、時事節目、文化藝術節目、長者及青少年節目。

  「政府亦劃一兩間電台的牌照條款,以維持公平競爭。

  「新牌照亦要求持牌機構履行提交的投資承諾。在新牌照有效期首六年,商台及新城須分別投資10億9千萬元和5億6千7百萬元於資本投資項目及節目製作。」

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星期二)

 


寄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