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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及科技局局長談聲音廣播牌照續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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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唐英年今日(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就聲音廣播牌照的續期事宜舉行記者會,內容如下: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各位,你們好。今早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最後決定,為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商業電台)及新城廣播有限公司(新城電台)的聲音廣播牌照續期十二年。一如既往,這十二年的牌照會在六年後即二○一○年進行中期檢討。就這兩間電台的續牌事宜,我知道在社會上引起很多討論及猜測,所以我想借這個機會交代政府的立場。

  首先,我很多謝廣播事務管理局,在整個續牌的過程中,以公平、平衡、公開以及與時並進為目標,履行了它的法定職責。廣管局在評估兩間電台在過去六年的表現,聘用了獨立的公司作出廣播服務意見調查,亦舉行了公聽會聽取公眾人士對兩間電台服務的意見及公眾人士的期望。

  廣管局在檢討了兩間電台在符合續牌的要求,即法定要求、牌照條款、業務守則及投資承諾各方面的表現,並歸納公眾及立法會的意見後,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續牌建議,其建議是一個十二年的牌照及在六年後進行中期檢討。

  政府在批出新的廣播牌照或為牌照續期時,都是以公眾利益為依歸。在一方面考慮到因應科技發展令發牌制度應更具靈活性的需要,另一方面亦顧及制度轉變可能造成不明朗的投資環境的因素之下,平衡了各方面的考慮,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接納廣管局的建議,把兩間電台的牌照續期十二年。

  在二○一○年的中期檢討時,除了參考廣管局的建議外,政府亦會同時考慮當時的廣播政策及最新的科技發展,例如頻譜的使用效率、社會對電訊及資訊科技的要求、促進競爭的需要及數碼化和多媒體等發展進程等等,才決定電台續牌事宜及有關條款。

  我現在請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影視處)處長簡略介紹續牌條件細節。

影視處處長黃浪詩:正如剛才局長所說,廣管局檢討過兩個牌照持有人在過六年的表現,以及我們在公聽會和意見調查方面所收集的聽眾意見,廣管局大致上滿意兩個電台的表現,所以在這一次續牌的過程中,廣管局在牌照條件方面沒有建議重大的修改。我們這一次建議主要集中在節目提供方面,看一看有甚麼修改可以更能滿足聽眾方面的要求,其餘是看一看可否提供多一點靈活性給兩個持牌機構,以及盡量在可行的情況下,劃一兩個持牌機構的發牌條件。

  在節目提供方面,主要集中在幾點:在服務語言、新聞天氣節目的提供、時事節目、文化藝節目,以及青少年、長者節目方面,我們在發牌條件方面也有少許的修改。我現在就各方面作一簡略的介紹。

  服務語言方面,現時商業電台的牌照是需要規定兩個頻道主要是以粵語、中文提供服務,其餘一個是主要用英語。新城電台方面,是一條頻道主要用中文,另一條頻道主要是用英文,第三條頻道是沒有特別的規管。我們為了希望能夠提供多一點靈活性給持牌機構,以及可以滿足聽眾希望多聽一點其他語言,例如普通話的廣播,以及香港一些少數族裔居民的要求,所以我們現時建議兩個電台的牌照,新牌照在語言方面,我們在第三條頻道上,即除了一條主要用中文廣播,一條主要用英文廣播外,第三條頻道可以給持牌機構靈活地自行處理。

  至於新聞及天氣報告方面,現時的牌照要求持牌機構在他們的三條頻道�堙A每日最少有兩次不少於十分鐘的詳細新聞報道,以及每半小時都要有新聞及天氣報告一次。其實在過去數年,因應持牌機構的要求,廣管局已經批准了他們偏離現時的發牌條件,故此,現時來說,商業二台及HMV864台、新城娛樂台,他們播放新聞及天氣時段,是較現時發牌條件少了一點的。

  我們收集到的公眾意見方面,公眾覺得現時兩個電台提供的新聞及天氣節目時段是適合的,所以我們覺得應該給予持牌機構多點彈性,故此在新的發牌條件方面,我們建議只要其中一個頻道提供每半小時新聞及天氣報告,其餘兩個頻道可以因應減少一點,每小時播放一次已經足夠。

  至於時事節目方面,現時的牌照的限制比較緊,他們三個頻道需要每星期播放不少於兩個十五分鐘的時事節目,合共每星期要提供九十分鐘。現時我們覺得可以給予持牌機構多點彈性,只要他們每個星期能夠合共提供九十分鐘時事節目,我們毋須規限他們三個頻道都一定要播放。

  我們亦收集到公眾意見認為,一般聽眾覺得現時電台的長者節目不足,所以我們現時要求電台方面播放多一些長者的節目,這個尤其是對商業電台方面,現時來說,他們的規定是較新城少,所以我們建議商台在新發牌條件下,要求他們多些播放,較現時每星期多三十分鐘的長者節目。商台方面亦覺得這是可以接受的。

  至於文化藝術方面,在提供這類節目方面我們給多些彈性予持牌機構,使到他們可以多些,可以靈活地提供文化藝術節目。

  局長,我在這�娷眾璊雯苳F我們廣管局就續牌方面在節目提供的建議。

記者:局長,想問一直以來有意見說不給商台續牌十二年,之前有否討論過三年,或者更加少的年期,五年或六年呢?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今次廣管局提交報告給我們之後,他們作出一定的建議,我們當然有責任考慮政策上的因素,因為頻譜是公眾的資源,所以我們政府有責任確保頻譜的使用是最符合公眾利益,亦符合經濟效益,所以在這一方面我們花了一些時間去考慮,最近才提交行政會議。

記者:在考慮過程中有沒有想過少於十二年,而是最後才達成共識,當中有沒有出現過爭拗?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正如我說頻譜是一個公眾資源,我們有責任確保這個公眾資源得以有效率和符合經濟效益地使用,因為現時頻譜不是那麼多,現時電台用的頻譜基本上公眾是滿意的。另外,除了頻譜之外,我們亦考慮過以前我們做過數碼廣播,亦有考慮過科技的進步,各方面是否更有效地運用,所以是經過一系列的考慮。

記者:局長,想問兩個問題,第一個,其實很久的時候,約一個月前已有說法指這個討論已提交行政會議,但最後並沒有討論到,為何拖到現時才有決定呢?第二是商業電台大班說過除非續牌多過六年他才再開咪,為何這麼湊考你們的中期檢討是六年呢,是否中間有一個討論過程?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不是,因為廣管局建議是十二年,而中期檢討是六年,現時我們是依照廣管局的建議而得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的。

記者:但之前第一個問題是為何討論了很久,很多消息傳出來,早一個月已經上過行政會議,為何到現時才拍板?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我記得我曾經公開說過,行政會議未有討論過有關商台續牌的事件,所以正如我剛才所說頻譜是非常之有限,亦是一個公眾資源,所以我們有責任全面考慮是否已有效地運用。

記者:局長剛才沒有明確回答是否有人建議少於十二年的發牌條件,其實今次商台的續牌亦引起公眾很大的討論,你們在這方面的決定會否受到很大的壓力呢?同時,你說在未來的中期檢討,你們只是純粹看技術上的配合,還是未來對商台的投訴方面,也會納入你們中期檢討範圍呢?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你的問題很好,其實這個中期檢討是一個正式的檢討,所以在二○一○年中期檢討時,廣管局會按照他們的一貫工作方式,即是說他們會視乎兩個電台是否符合法定的要求,他們亦會看一看牌照的條款、業務守則,以及投資承諾這四方面的表現。同時,我們亦會考慮當時的廣播政策,譬如是否可以更有效地運用頻譜、是否可以引入競爭、對於社會的數碼化等各方面的發展,一籃子政策考慮都會歸納在中期檢討之內。

記者:如果發出十二年牌的話,中期檢討方面,你剛才說了一些準則,但業界有一個擔心會否又成為箝制言論自由的條件呢?你可否確保是不會因為到時的時事節目或新聞節目罵政府,而不獲批出牌照呢?第二,其實十二年的牌照,是否是因為考慮到最近政府的民望,七月一日、七月九日這些活動以及社會聲音,所以你們考慮過其他短些年期,不過現時順應民意批出十二年,是否這樣呢?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第一樣我想說的是,言論自由及其他基本自由,我們都在《基本法》下受到保護,所以政府無意,亦不會箝制新聞自由或限制言論自由。至於你所說是否因為最近七•一,七•九或是七•十三這幾次集會以及遊行而受影響,我強調,這三次都是和平、合法以及有秩序地的集會,所以我們並不會因為他們是一個合法、和平及有秩序的集會而會想箝制廣播、言論或表達與集會的自由,所以這是完全無關的。

記者:但你是否這樣所以才批出長年期,令社會人士的反對聲音沒有那麼大呢、不滿政府的情緒會低一些呢?是否政治因素的考慮很重呢?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不是。因為今次我們是按照廣管局給我們的建議而作出的,今次廣管局建議是十二年年期,我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

記者:唐局長可否說一說現時六年作中期檢討,與發出一個六年的牌照有何分別?是否到六年時需要檢討一次?第二,你提及其中一項考慮因素是制度的改變帶來的不明朗,可否說一說是考慮甚麼?你提及行政會議在今天之前並沒有談論,是否工商及科技局內部談論過短一些的年期?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我剛才說制度上的轉變可能會做成不明朗的投資環境,因為現時香港有很多專營、專利的經營,無論是公共服務或各方面,我們也有將有限度的公共資源分發給少數經營者,但我們一貫的做法,在制度上,我們會給一些現有經營者,若他們的經營能令我們滿意,我們也會優先考慮他們,我們不會在人家投資了很多金錢後,在到年期時不優先考慮他們,這樣對投資者將造成不明朗因素。我們希望現時的投資環境有利營商,以及可以吸引更多投資。

  另一方面,我們非常尊重廣管局作出一系列因素的考慮,我們有責任作政策上的考慮,是否可以引入競爭,應否引入競爭,以及如何引入競爭。上月在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上有議員提出,好像是劉慧卿議員提出,她希望我們考慮引入競爭,給予多些競爭者經營電台,我們亦承諾了去考慮。在中期檢討時,若有方法在不影響他們之餘而引入競爭,我們也會樂意作進一步考慮。

記者:可否說一說,十二年期,但中期六年作檢討,這跟發放一個六年牌照有何分別?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這是一個實質的檢討,我們仍要作出所有續牌的考慮,包括廣管局、作政策上的考慮,一系列的考慮,跟發出一個新牌照基本上是相同的,這亦是我們一如既往的做法。

記者:既然是一個完全的檢討,為甚麼要發放一個十二年的牌照?理據在那�堙H為甚麼不發出六年的牌照,進行檢討後再研究續牌的問題?發十二年牌的理據在那�堙H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這是廣管局給我們的建議,我們目前沒有原因改變其建議。

記者:唐局長,剛才你提到是行政會議最後決定,是否意味行政會議已討論過多次,今天才有定論呢?另外,梁振英發表聲明,表示他從來沒有在任何地方、向任何人士建議商台發牌在三年或以下。你可否評論梁先生的聲明?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正如我剛才所說,言論自由在基本法之下是得到保障的,因此任何人、發表任何聲明、關於任何事件,我們也無任歡迎。這是梁振英先生發出的聲明,你若有問題是關於這聲明,請你向梁振英先生查問。

記者:會否影響你們的決定,梁先生所發出的聲明,是否無中生有?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我不作任何揣測。

記者:廣管局給你們的建議,是否只有十二年這一項建議?有沒有三年或六年,還是只得十二年這個建議?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是,只有十二年這個建議。

記者:現時十二年期,六年有中期檢討,而中期檢討與續期檢討沒有分別,實質上六年和十二年的牌照有何分別?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廣管局給我們的建議是十二年,當中有一個六年的中期檢討,我們考慮過後,並無任何原因認為我們應該縮短至為期六年。

記者:縮短到六年也沒有分別?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十二年對於一個投資者來說,是有一些可靠性,我們當然希望投資者盡量在香港放心投資,若這樣可以鼓勵投資者,讓他們的前途更穩定,我相信這樣做是正確的。

記者:你剛才提到,六年後其實是一個正式的檢討,即看一看是否續牌,你又提到十二年是讓投資者有信心,其實將來二○一○年的六年中期檢討的準則,是否與以往的做法不同?另外第二條問題是,剛才有超過六名記者提問過,工商科技局有否考慮少於十二年的牌照年期?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十二年牌照在中期檢討時,廣管局是會作下列四方面的考慮:第一是法定的要求,第二是牌照條款,第三是業務守則,第四是投資承諾。廣管局將視乎其各方面的表現,亦會聽取公眾的意見,然後才作出建議。作為政策局,我們亦同時會考慮當時的廣播政策,科技發展、頻譜的使用、引入競爭、社會對電訊、資訊科技各方面的要求等一系列因素,這些因素和廣管局剛才所做的工作,皆是行之已久的方式。我相信商台已十分習慣這一系列的因素。第二個問題是我們有否考慮其他的選擇,我們看過廣管局的考慮,亦考慮過我剛才所說政策方面的因素,我們仍然建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廣管局的建議。

記者:局長,其實你沒有回答究竟有沒有考慮過六年以下這個問題?既然六年後牌照要檢討,這與十二年是沒有分別的,如何給予投資者有信心?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我說過我們接納了廣管局的建議,所以我們向行政會議建議續十二年的牌照。

記者:其實你沒有回答究竟有沒有考慮過六年以下的問題?你在接納廣管局意見之前,你有沒有考慮少於六年的建議?你有沒有想過這件事?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我們一直考慮一系列因素,剛才我所說的,譬如是否最有效率地使用頻譜、社會對電訊及資訊科技的發展,各方各面的因素,但最後我們經考慮後,都認為廣管局十二年的建議是最好的,所以我們建議給行政會議。

記者:你說六年要重新再檢討,與新續牌一樣,但你說不出當中的分別。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剛才你們一位同事曾經問,為甚麼是十二而不是六年,因為這對投資者來說,他們可以展望十二年,因為商台並不是剛剛取得新牌,商台經過多次續牌手續,所以商台對於續牌手續是很熟悉的,同時,他們每一次都可以成功續牌,所以商台對於整個續牌手續的運作,我相信他們是不用擔心的。

記者:局長你提到業務守則都是你們中期檢討的一個範圍,在過去商台收到很多觀眾投訴,未來你們會不會�茩奕o方面呢?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對於投訴這方面,稍後我請影視處處長回答,她有準確的數字,但無論話音電台或電視台,我們都是不停有投訴的。

記者:……考慮的因素?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這是客觀因素,我們沒有說過會愈來愈重視,亦不是我們將來會愈來愈不重視,我們會採用行之已久的方式來考慮未來的條款。

記者:局長覺得十二年的牌照可以給投資者信心,但六年的檢討,你仍然可以堅持說是給予投資者信心....?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我一直說這是一個十二年的牌照,因為在牌照�堣]寫明是一個十二年期的牌照。一個十二年的牌照可以給予投資者更有信心,但十二年是一個非常長的的時間,所以我們在六年時作出一個中期檢討,現時我們要求商台給予我們的財務預算也只是一個六年的財務預算,因為我相信很少公司可以提供一個十二年的財務預算,所以我們的要求只是一個六年的財務預算。我們在各方面都認為六年是一個適當時間作中期檢討,但我們亦不希望給予大眾一個錯覺,這個中期檢討只是一個形式上例行公事,所以我們說這是一個實質的檢討,這個實質檢討將會考慮一系列因素,包括他們對公眾的服務、公眾是否對他們滿意等各方面因素。我們希望可以達到一方面給予投資者有信心,另一方面亦可以給予各方面有一個中期檢討的機會,表達他們的意見。

影視處處長:局長,或者我可以補充一些,就是中期檢討並不是單方面,持牌機構亦可以藉�茬o次中期檢討,把他們的考慮因素向政府及廣管局方面提出。所以大家不要把中期檢討看成是一個單向性的,其實大家可以說是雙向的,始終十二年是一個非常長的時間,中間可能會有很多事情發生,持牌機構亦可以藉�茬o次中期檢討向廣管局或政府方面,提出他們對發牌方面的意見,所以靈活性是雙方面的。

工商及科技局副秘書長黎陳芷娟:我想補充一些,其實聲音廣播與廣播業一樣,都是一種瞬息萬變的行業,特別在科技及潮流發展方面,因此若一個牌照橫跨十二年的話,亦是一個非常長的時間,可能對整個社會,甚至聽眾都會有一個不太好的影響,因為持牌機構未必可以利用最新的科技,或掌握市民、聽眾的脈搏而製作他們的節目。因此這個中期檢討無論對持牌人,服務對象即是聽眾都是一件好事。過往亦有這樣的例子,就是在中期檢討時,在牌照方面有一些條款曾更新,令到服務能夠更新及更能符合聽眾的需求。

記者:是否可以在剩下的六年不發牌給他們?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這是一個中期檢討,正如我剛才所說,商業電台已經續過多次牌,亦作出多次中期檢討,電台亦每一次都可以順利通過。

記者:但最差的情況是否在答應他的十二年中,可以在餘下的六年不發牌?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我知道你這個問題你想我說是可以的,法例上賦予的權力當然是可以不發出牌照,在法例而言就算我今天給他們續牌,在法例上如果他們做得很差的話,例如播放了兩個小時就停一小時、或者播放三小時便停兩小時、又或播放一些非常淫褻及不雅的事、又或不停地播放一些公眾非常憎惡的事,我們是有權停止他們的牌照。

記者:如果你們決定不續牌的話,是在一年後立刻停牌,還是在中期檢討時會有一段時間給予他們作出改善,如果不改善的話才停牌?同時你多次沒有回答究竟是否有人曾提出少於十二年,你說你們作出了最後的決定後就提交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去考慮,你沒有說在過程當中如何,你是否有難言之隱呢?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香港是一個很自由社會,多方面人士有多方面意見,有多方面的訴求,亦有多方面的立場,這是我們多元化以及包容社會的最大優勢,我們歡迎多方面人士繼續向我們發表他們的意見。多謝。

(請同時參考英文部分。)

完

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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