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終止黃河生僱用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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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今日(星期四)公布審計署署長所呈交的報告書。該報告書調查黃河生在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至今出任稅務局局長期間,是否曾親自處理由其妻子擁有的公司所處理或代表的報稅表或遞交的文件,以及是否已妥為遵守有關的法例和內部指引及訓令。

  審計署署長的報告結果顯示,黃河生曾處理七宗由其妻子的公司擔任有關納稅人的稅務代表或顧問的個案。審計署署長並無發現任何證據,證明在已完成的個案中,公帑的徵收曾受到損害或有違反有關法例規定的情況。然而,黃河生未有避免直接參與處理這些個案,亦未有根據現行公務員事務規例的規定,申報其擁有的私人公司股份,及申報或避免可能出現的利益衝突。

  在考慮審計署署長的報告書、該個案的有關情況及黃河生的解釋後,署理政務司司長決定終止委任黃河生為稅務局局長。另外,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經與庫務局局長商議後,決定根據黃河生的僱用合約條款,即時(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九日)終止合約。黃河生已獲通知是項決定。

  稅務局副局長單羅玉蓮將繼續署任稅務局局長,直至正式委出該職位的人選為止。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九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