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稅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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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報章報道有關稅務局局長黃河生及其投資的事宜,我們已研究內部資料及與黃先生會面。

  根據現有紀錄,並未有資料顯示稅務局局長黃河生曾根據公務員事務局通告(第8/98)的要求,申報他在企業代理有限公司所作的投資。同時,亦未有資料顯示黃先生就其妻子所擁有的企業秘書服務有限公司可能與他的公職產生利益衝突的情況而向他目前的上司(庫務局局長)呈報。

  雖然目前我們沒有理由相信這事件已產生任何利益衝突或令公帑徵收受損,但為了消除公眾疑慮,行政長官已要求審計署署長審核所有自一九九六年四月由企業秘書服務有限公司所代表的稅務檔案,以肯定有否經由稅務局局長本人親自處理。行政長官並要求審計署署長確定各項有關條例及內部指示及訓令已妥為遵守。審計署署長已承諾在一個月內完成審核,並會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

  黃河生同意由今日(星期四)開始休假。在他休假期間,副稅務局局長單羅玉蓮將署理局長,執行有關職務。署理稅務局局長和她的同事,定會就審計署署長的審核工作充分合作。

  政府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公務員投資及利益申報制度。按照《公務員事務規例》,擔任指定職位的人員須定期向上司申報他們的私人投資。除此之外,公務員亦須就可能影響他們公職的利益衝突,向上司呈報。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