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E-LYT/15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2A 條的修訂圖則申請
申請編號
Y/NE-LYT/15
申請地區
龍躍頭及軍地南
區域
沙田,大埔及北區
收到日期
01/02/2023
地點
新界粉嶺龍躍頭丈量約份第83約地段第926號、第934號、第936號B分段、第937號餘段、第947號餘段、第948號餘段、第949號、第950號、第951號、第952號、第955號A分段及第2435號和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把申請地點由「農業」及「住宅(丙類)」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2」地帶及修訂適用於申請地點土地用途地帶的《註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申請人沒有提供軟複本,列印本可在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03/03/2023 (96)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05/07/2024
備註
延期於 22/09/2023
延期於 16/02/2024
性質 | 申請人提交進一步資料,包括回應部門意見表、經修訂的文物影響評估、園景設計總圖和樹木保育及移除建議的替代頁、規劃綱領的替代頁、視覺影響評估的替代頁、空氣流通影響評估的替代頁、環境評估的替代頁及經修訂的交通影響評估摘錄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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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申請人沒有提供軟複本,列印本可在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申請人提交進一步資料,包括回應部門意見表、經修訂的文物影響評估及環境評估的替代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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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申請人沒有提供軟複本,列印本可在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申請人提交綜合所有技術評估的報告、包括經修訂的環境評估、經修訂的文物影響評估及回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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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申請人沒有提供軟複本,列印本可在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回應部門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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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申請人沒有提供軟複本,列印本可在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澄清有關申請的背景資料 (即更多申請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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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申請人沒有提供軟複本,列印本可在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