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PH/981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PH/981
申請地區
八鄉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28/11/2023
地點
元朗八鄉丈量約份第108約地段第64號A分段、第73號B分段第4小分段、第76號B分段餘段及第77號餘段
擬議
臨時可循環再造物料回收中心(廢紙回收中心)連附屬辦公室(為期3年)及填土工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9/12/2023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4/05/2024
備註
延期於 26/01/2024
性質 | 回應部門意見及提交一份經修訂的消防裝置建議、交通流量評估和對申請場地內違契構築物的回應。 |
---|---|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