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NTM/472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NTM/472
申請地區
牛潭尾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01/03/2024
地點
元朗牛潭尾丈量約份第102約地段第826號餘段(部分)、第827號、第828號及第829號、丈量約份第105約地段第296號、第297號餘段、第298號餘段、第299號餘段、第396號餘段(部分)及第397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臨時公眾停車場(私家車及貨櫃車)、汽車修車工場、露天存放建築材料及附屬辦公室的規劃許可續期 (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05/04/2024 (0)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19/04/2024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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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 回應規劃署城市設計及園境組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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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回應地政總署的意見,及澄清有關申請用途的總樓面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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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