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FTA/242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NE-FTA/242
申請地區
虎地坳及沙嶺
區域
沙田,大埔及北區
收到日期
20/02/2024
地點
新界缸瓦甫丈量約份第87約地段第339號(部分)及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臨時汽車修理工場(私家車)及露天存放汽車(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19/03/2024 (2)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19/04/2024
備註
延期於 19/04/2024
性質 | 回應環境保護署的意見及對申請地點存放的汽車種類和擬議污水處理進行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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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回應環境保護署城市設計及園境組的意見及提交一份樹木調查和經修訂的布局圖並對污水處理和營運細節作出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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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回應運輸署的意見並對交通問題進行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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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