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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修订用作考虑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申请的评审准则 (二零二二年十月)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于2022年10月7日公布经修订的评审准则,即时生效。

是次修订主要涉及准则(j)在「绿化地带」内的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申请。根据经修订的准则,如经考虑一众因素包括申请地点的状况,有关太阳能光伏系统不会对「绿化地带」的景观特色/资源造成不良影响,也不会影响具缓冲作用的「绿化地带」的完整性,而且符合其他评审准则(尤其是准则(e)),则有可能获批给规划许可。准则(e)亦作出了修订,在原有订明的准则上,再加入如对湿地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议,一般不会获得支持。

另外,亦更新了准则(a)有关太阳能光伏系统初步技术可行性的文件证明,准则(g)设于集水区内的太阳能光伏系统,以及准则(h)在机场及/或直升机场附近的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反射率的相关要求。

经修订的评审准则可于以下地点或网页索取:

城规会秘书处

城规会秘书处
  地址: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5楼
  电话:   2231 4810 or 2231 4835
  传真:   2877 0245 or 2522 8426
  电邮:   tpbpd@pland.gov.hk

 

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

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
  地址: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7楼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号沙田政府合署14楼
  热线:   2231 5000
  电邮:   enquire@pland.gov.hk

 

城规会网页

技术文件

 

如就上述事宜有任何查询,请联络城规会秘书处或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

 

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

2022 年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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