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TYST/1197
根据第 17 条申请复核城市规划委员会
申请编号
A/YL-TYST/1197
申请地区
唐人新村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04/01/2023
地点
新界元朗白沙村丈量约份第119约地段第1198号A分段(部分)、第1198号B分段(部分)、第1228号(部分)及第1231号A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
拟议
临时汽车修理工场及货仓存放汽车、汽车零件及电子产品(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就申请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 (1)
暂定会议日期
03/03/2023
在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按此]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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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申请人呈交一份消防装置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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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
判决 | 接受但不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申请人回应地政总署的意见并澄清发展的运作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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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
判决 | 接受但不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