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委员会

A/YL-TYST/1197

 
根据第 17 条申请复核城市规划委员会

申请编号

A/YL-TYST/1197

申请地区

唐人新村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04/01/2023

地点

新界元朗白沙村丈量约份第119约地段第1198号A分段(部分)、第1198号B分段(部分)、第1228号(部分)及第1231号A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

拟议

临时汽车修理工场及货仓存放汽车、汽车零件及电子产品(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New报章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报章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就申请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 (1)

暂定会议日期

03/03/2023

在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按此]

备注

-

09/02/2023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呈交一份消防装置建议。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判决 接受但不获豁免公布

20/02/2023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回应地政总署的意见并澄清发展的运作详情。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判决 接受但不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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