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MTL/10
根据第 17 条申请复核城市规划委员会
申请编号
A/NE-MTL/10
申请地区
马草垄及蚝壳围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11/01/2023
地点
新界罗湖丈量约份第89约地段第309号、第310号余段(部分)、第311号、第316号(部分)、第322号(部分)、第323号(部分)、第324号、第325号(部分)、第330号余段(部分)、第362号(部分)、第363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拟议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庄)(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就申请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 (11)
暂定会议日期
03/03/2023
在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按此]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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