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LYT/821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7 条而就城市规划委员会第 16 条的决定提出覆核申请
申请编号
A/NE-LYT/821
申请地区
龙跃头及军地南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08/03/2024
覆核性质
覆核拒绝申请的决定
地点
新界粉岭简头村丈量约份第 76 约地段第1644号A分段
拟议
拟议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5/04/2024 (4)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31/05/202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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