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白:
根據最近修訂的《賭博條例》,任何人士以生意或業務形式收受賭注,無論有關賭注是在香港境內或境外收取,均觸犯了刑事罪行,違法的人士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入獄七年。
此外,任何人士向非法收受賭注者投注,亦屬違法,一經定罪,亦可以被判罰款及監禁。
切勿以身試法,進行非法賭博活動。如欲舉報非法賭博活動,請致電警務處熱線2860 8366。
熒幕蓋字:
罰款五百萬 監禁七年
警務處熱線 2860 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