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旅客需否在旅程中佩戴口罩?
答: 旅客需在以下情况佩戴口罩:
- 有呼吸道感染的征状
- 照顾有呼吸道感染征状的病者
- 曾与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患者或怀疑染病人士有过密切接触 (由最后接触之日起计算,最少十天连续戴上口罩)
- 进入医院或诊所时
- 身处人多或空气不流通的地方时
旅客宜根据以上指引,判断是否需要佩戴口罩。 一般而言,任何人士认为有需要时,亦可佩戴口罩。
旅客应常备口罩,以便有需要时佩戴。
2. 来自「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非典型肺炎) 传播地区的健康旅游人士,在旅游活动上,有什么特别的限制?
答: 旅客如果是身体健康及在过去十天内,没有与证实或怀疑患有「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非典型肺炎)患者有紧密接触,则无须采取任何特别措施,可以在旅途中,自由活动。这是因为根据现时的资料显示,只有出现病征的人士才会传播此病,
而传播是需要紧密接触 。
3. 若团友在飞机航程中发热,领队应怎样处理?
答:通知机组人员及替团友量度体温。协助机组人员,以便将患病团友安排坐在一个远离其他乘客的座位上。患病团友及其照顾者应戴上口罩。
任何旅客于航程中出现病征,抵步后会被转介至机场的港口卫生处。同行的旅客和机务人员应向机场卫生当局提供未来14天的联络资料。
4. 因处理行李及货物而感染到「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非典型肺炎)
的风险有多少?
答: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现时并没有证据显示处理行李及货物会令旅客感染到「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非典型肺炎)。因为,与患者有紧密接触才是此综合症的主要传播途径。
然而,旅客应注意个人卫生,例如在触摸眼口鼻前,要用梘液洗手。假若行李被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所弄污,便要用1:49稀释漂白水消毒。
5. 在飞机上传染到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的机会有多大?
答: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现时的资料显示,在飞机上传染到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的机会是非常小。
6. 乘客可做些什么来减低在飞机上传播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的机会?
答:任何人士如感不适,尤其是发烧或在过去十日曾与怀疑或证实感染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病人有亲密接触者,不应旅游。
在飞机上,所有乘客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时常洗手,特别是在饮食或触摸眼睛、鼻子和口前。不要随地吐痰。如乘客须要在飞机上咳嗽或打喷嚏,应用纸巾掩盖口鼻,并立即洗手。乘客亦可戴上口罩作为额外的预防措施。
7. 在机塲,海港及陆路管制站,对入境旅客有什么健康控制措施?
答: 所有由海、陆、空边境管制站到达的旅客须交上一份填写妥当的健康证明表才能进入香港。
此外,所有经由飞机;乘坐火车由红磡和罗湖;选用陆路由沙头角,文锦渡和落马州或利用海路由位于尖沙咀的中港码头或位于上环的港澳码头的到港人士,卫生署都会替他们量度体温。
8. 有甚麽卫生措施针对出境旅客?
答: 所有与证实患有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非典型肺炎)患者有家居接触的人士在家居隔离期间都不可以离开香港。
所有由红磡火车站往中国大陆,及由香港国际机场、上环港澳码头及尖沙咀中港码头离港的旅客均需接受体温量度。
9. 如旅客在边境被发现染病,将如何处理?
答: 旅客如有任何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 (非典型肺炎) 的病征或身体不适,将由各个管制站特设的健康申报站即场处理。 若进一步检查发现有关旅客可能受感染,健康申报站人员将会按程序把旅客送往医院治理。
10. 在旅程完毕后,旅游公司为何要将团友的资料保留最少两星期?
答: 若果团友在旅途完毕后有怀疑感染传染病,这些记录可以协助卫生署控制疾病的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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