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續) | |||||
不過,要強調的一點是,大部分聲稱享有居港權的人士並非兒童,而是年齡介乎19至70歲的成年人。根據入境事務處進行的抽樣調查結果,這些聲稱享有居港權的人士不少是有配偶和子女在內地的。 在上訴期間,聲稱享有居港權的人士均獲得公平和體恤的對待。他們全都可申請法律援助,在法院作出申訴,並根據香港的公共醫療制度使用獲大幅資助的醫護服務。 在法院一月作出裁決後,有3 800名聲稱享有居港權的人士現時(二零零二年六月中)仍未離港,他們只有大約300人(佔7%)年齡在18歲以下。內地當局在今年一月宣布,父母在港居住而年齡在18歲以下的兒童,應可在一年內來港定居。 值得注意的是,正如很多司法管轄區一樣,香港所實施的入境政策,是以有管制和有秩序入境作為原則的。 每年有54 000名內地居民抵港與家人團聚,這數字相當於香港人口的0.8%。世界上很少司法管轄區能夠像香港一樣,容許如此多與家人團聚的人士入境定居。 政府已表明,在最近的訴訟案件中敗訴而且顯然不符合在港永久居留資格的人士,不會獲得特赦。 准許聲稱享有居港權的人士"插隊",對那些在內地耐心守法地輪候來港與家人團聚的人士,便有欠公平。絕大部分香港人均贊同這個觀點。 二零零二年四月,政府開始把未有自願返回內地的聲稱享有居港權人士遞解離境。終審法院二零零二年一月十日的裁決,為遞解離境行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據。 亞太區仲裁中心 香港已確立作為亞太區仲裁中心的地位。 由於使用仲裁和調停方式解決糾紛日漸普遍,加上香港特區已成為亞太區的糾紛調解中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在過去十年處理的個案量大幅增加。 香港作出的仲裁裁決,可在超過120個司法管轄區執行。這些司法管轄區是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紐約公約》的締約者。 轉介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處理的糾紛,由一九九一年的94宗增至一九九七年的218宗和二零零一年的307宗。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處理的個案,遠多於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和韓國這些同類仲裁中心所處理個案的總和。 香港仍然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大城市之一,主要原因是:警察全日在街上巡邏,彰顯打擊罪案的決心;香港法律嚴格管制擁有槍械及其他致命武器;以及市民奉公守法,尊重法治和執法精神。
香港警隊共有約38 500人,包括 27 930名正規警察、4 620名輔警和5 860名文職人員。警隊有受過精銳訓練的單位,專責打擊有組織罪行、執行機場保安、控制人�纂B保護易受傷害證人及保護要人等任務。 香港警隊繼續與外國執法機關如美國聯邦調查局、中央情報局、澳洲聯邦警察、加拿大皇家騎警、蘇格蘭場和國際刑警等保持緊密聯繫,並與中國內地的執法人員加強聯絡,在執法政策和日常運作方面通力合作。
香港邊界的過境通道是全球最繁忙的過境通道之一。在二零零一年,來往香港與內地的過境旅客約1.06億人次,過境車輛約1 130萬架次。 現時,每日來往香港與內地的過境旅客平均有313 000人次,過境車輛逾31 300架次,主要目的地是毗鄰香港的廣東省。
|
|||||
|
|
|||||
|
|